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去年強颱樺加沙外圍環流帶來劇烈暴雨,造成花蓮縣多處傳出災情,其中馬太鞍溪因暴雨造成堰塞湖溢流,導致花蓮縣光復鄉洪水災情嚴重,造成19人死亡、5人失蹤,花蓮地檢署發動偵查,14日展開第一波偵辦行動,搜索鄉長林清水、張姓祕書、王姓民政課長與曾姓前承辦人等4人住所及辦公室共8處,並帶回4名被告、6名證人,檢察官偵訊後,認林清水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花蓮地院將於下午開庭。
張姓祕書諭令以20萬元交保、王姓民政課長諭令以15萬元交保,2人均受電子監控、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曾姓前承辦人則諭令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花檢指出,光復鄉發生嚴重災情,檢察長陳佳秀高度重視,為查明是否有人為疏失或公務員涉及刑事責任,第一時間已指派主任檢察官與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指揮警調積極偵辦。
經專案小組縝密蒐證及多方調卷研析,認花蓮縣光復鄉長林清水、張姓祕書、王姓民政課長與約用人員曾姓前承辦人等4人,均為災害防救業務人員,明知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已分別於114年9月21日11時發布預防性撤離的黃色警戒、22日7時發布強制撤離的紅色警戒,竟未依災害防救法規定,積極推動疏散撤離作為。
林清水等人並於撤離人數統計表浮報登載不實之撤離人數後,陳報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致馬太鞍溪堰塞湖於9月23日下午2時50分發生壩頂溢流,並挾帶大量泥沙沖入光復鄉時,因民眾並未預先撤離,導致嚴重災情,至今計有24名民眾因而不幸喪生或失蹤,林清水等人涉犯刑法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過失致死等罪嫌。
花檢為保全證據及釐清案情,14日指揮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花蓮縣調查站、花蓮縣刑事警察大隊、鳳林分局前往花蓮縣光復鄉公所、被告住所等8處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
被告4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均涉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其中林清水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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